下放管理審批權限 激發科研人員活力
8月2日記者獲悉,集團公司科技管理部下發《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科技項目經費預算編制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改革科技項目資金管理,為科研人員減負,激發其活力。
《指南》重點簡化了重大科技項目的經費預算編制規定,經費預算科目由原來的48項減至20項,科目減少了50%以上;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較模糊的費用按比例核定,減輕了科研人員編制預算的難度和繁瑣程度;部分不確定性較大的費用合并預算,如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及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合并,在實際執行中,總額不變的情況下,4項費用可互相調劑使用,4項費用合計預算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折舊及攤銷費)一定比例的,無須提供測算依據。
近年來,中國石油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已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文件,包括《關于第三批調整和下放管理審批權限事項的通知》《關于第四批調整和下放管理審批權限事項的通知》《關于集團公司第四批調整和下放管理審批權限中科研項目經費調整補充說明的通知》等,不斷調整下放科技管理審批權限,完善科技管理體制機制。同時進一步明確了承擔單位的責任,確保管理權限“放得開、接得住”。
下放權限后,設備、軟件購置等研究人員可適度調整內容;科技項目預算、決算可以包括固定資產折舊;結余資金50萬元以內,可由承擔單位自行安排相關科技研發活動。設立了直屬科研院所基礎科學研究和戰略儲備技術研究基金項目,賦予直屬科研院所項目立項、過程管理、經費使用自主權,激發創新的活力動力。
這些是集團公司基于現行科技投入管理辦法,在經費使用、預算編制方面為科研人員“松綁”。《指南》出臺后,科技管理部將組織培訓,加強新政策的宣貫。